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
公告显示,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10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金融街论坛年会新闻发布会。论坛组委会秘书处、西城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华通讯社、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北京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在全球金融市场瞬息万变、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想要在金融领域站稳脚跟并实现突破,不仅需要坚定的意志作为支撑,更需要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成长赋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 “中国社科大”)与美国杜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联合举办的金融管理硕士项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北大国发院”)是北京大学一个以经济学为基础的多学科综合性学院,前身是林毅夫等六位海归经济学博士于1994 年创立的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CCER)。学院秉承北大兼容并包、和而不同的学风,高度关注中国的现实问题,致力于学术与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法定要件。这四个要件不仅是公诉机关的指控基础,更是辩护律师实现无罪突破的关键切
非法金融活动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家金融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许可,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
面对花样翻新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如何才能提高警惕、避免上当?我们精心准备了这份“避坑”指南,帮助广大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金融活动,远离诈骗陷阱!让我们一起擦亮双眼,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非法金融活动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家金融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许可,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
非法金融活动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经国家金融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许可,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
在追求成长与提升的道路上,有一个真理始终闪耀着光芒:学习就像健身一样,唯有日复一日的坚持,才能冲破量变到质变的临界点,最终收获令人瞩目的效果。对于渴望在金融领域深耕的职场人而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 “社科大”)与美国杜兰大学合作举办的金融管理硕士(MFM
为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经济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